銷售偽造知名品牌商標 網店店主被判刑
2019-11-16 09:21:22
假貨、山寨貨侵犯消費者和正規(guī)商家權益,究竟誰在為造假者提供便利?記者從蕪湖經開區(qū)法院獲悉,一名“80后”網店店主,多次購買偽造的“美的”“格力”“奧克斯”等注冊商標標識,通過網店銷售獲利,犯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六萬元;扣押的假冒注冊商標的標識、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由扣押機關蕪湖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五大隊依法予以處理。為一點利益背負一生陰影,店主悔不當初。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徐某是我市一名經營多年的個體經營戶,同時也是一家淘寶店鋪的店主。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期間,被告人徐某未經“美的”“格力”“奧克斯”等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為謀取非法利益,多次從他處購買偽造上述注冊商標標識,并通過其經營的淘寶店鋪對外進行銷售牟利。截至2018年5月底,被告人徐某共計銷售各類商標標識近5萬個,非法銷售數額共計人民幣10萬余元。
2018年6月,公安機關在被告人徐某位于蕪湖經開區(qū)某小區(qū)的家中查獲其未銷售的標有完整“美的”“格力”等注冊商標標識的標簽、貼畫等物品共計22萬余件,標有“美的”“格力”注冊商標的遙控器共計2230個。經鑒定,上述扣押的商標標識系偽造美的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等知名商標品牌公司的注冊商標標識,扣押的遙控器亦系假冒注冊商標的商品。隨后,被告人徐某被依法傳喚至公安機關接受調查。
經開區(qū)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徐某未經注冊商標所有人許可,為謀取非法利益,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累計銷售兩種以上注冊商標標識近5萬個,非法經營數額達10萬余元,情節(jié)嚴重,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其行為已構成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被告人徐某認罪態(tài)度較好,能積極主動交納罰金,且系初犯,法庭結合被告人徐某的認罪悔罪表現,認為對其適用緩刑不致危害社會,最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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