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溫杯圖案涉侵權 超市被索賠3萬元 商標圖案侵權怎么罰款?
2019-09-30 09:42:49
9月26日,河南鄭州。張先生的超市賣了一個32元的保溫杯,被一公司起訴杯上圖案涉嫌侵權,要求賠3萬元。原告代理律師稱,起訴商戶能加強其監(jiān)督意識,不進貨侵權商品。侵權是要負法律責任的,所以千萬不要為了錢財,去做違法的事。那么商標圖案侵權怎么罰款?侵權民事責任的含義是什么?
首先,要注意對證據的收集。只有在證據充足的情況下,才有利行政執(zhí)法機關或司法審判機關對某一行為是否是侵權行為盡快的加以認定。因此證據是影響案件辦理的前提條件。
證據主要包括:1、被侵權人的在先權利證明文件。2、被侵權人的產品樣本。3、侵權產品樣本。4、購買侵權產品的證明。這里主要是指購買發(fā)票。在發(fā)票上一定要注明,侵權產品名稱、購買侵權產品的地點、侵權產品的價格、銷售人的名稱等事項。
第二,我們在對證據進行了初步的收集整理后,應該到專業(yè)的代理機構進行咨詢。對侵權案件的處理大體上有兩種途徑。行政查處和訴訟程序。
第三,制作投訴書或起訴書。投訴書或起訴書的制作要注意將事實和語氣有效的結合在一起,以利于案件的順利進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有本法第五十七條所列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之一,引起糾紛的,由當事人協(xié)商解決;不愿協(xié)商或者協(xié)商不成的,商標注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請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處理時,認定侵權行為成立的,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沒收、銷毀侵權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權商品、偽造注冊商標標識的工具,違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違法經營額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五年內實施兩次以上商標侵權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應當從重處罰。銷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能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銷售。
侵權的民事責任是指行為人侵害國家和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的財產或人身權利而應當承擔的民事法律后果。
以下是侵權民事責任的構成要件:
第一,行為的違法性
從侵權民事責任的定義上可以知道,要承擔民事責任,那就說明你違反了法律,也就是說你的行為超出了法律所規(guī)定的范圍。沒犯法就不用承擔責任,所以行為的違法性是侵權責任的首要條件。
第二,違法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
法律中將侵權行為中的故意和過失統(tǒng)稱為過錯。我國《民法通則》第106條第二款規(guī)定:“公民行為的過錯侵害國家的、集體的財產,侵害他人財產、人身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
故意又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
直接故意:是指違法行為人預見到自己的行為會產生危害后果。并希望產生該種后果的發(fā)生。如搶劫、盜竊等。間接故意:是指違法行為人預見到自己的行為會發(fā)生危害后果,而放任其后果的發(fā)生。
第三,有損害的事實存在
損害事實是指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受到某種損失的客觀現象。損失既包括財產方面的,也包括生命、健康和精神方面的,有些生命健康和精神損失,還會轉化為財產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