騰訊“QQ安全中心”商標被駁回,“安全中心”商標早握于奇虎之手
2019-09-24 13:55:15
如今相對于微信,QQ好像用的人要少了些。
但是,在微信出現之前,QQ的熱度可絲毫不遜于如今的微信,不論是學習,還是工作,QQ都是溝通交流的首選軟件。或者換句話來說,QQ代表的就是我們所處的圈子,如果QQ號被盜,或多或少都會影響到我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那么,這個時候,我們通常就會需要“QQ安全中心”的幫助,找回賬號,修改密碼等等。
“QQ安全中心”雖然并不像QQ聊天軟件那樣經常出現在我們電腦屏幕的右下角,但是,從申請賬號開始,我們就脫離不開它的幫助,畢竟一旦QQ賬號出現了問題,我們第一時間要找的就是它。
然而,就是如此重要的“QQ安全中心”,騰訊差點錯失其商標。
第22500519號“QQ安全中心及圖”商標是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于2017年1月4日申請的,指定使用在第9類,人臉識別設備,可下載的計算機應用軟件,監(jiān)視程序(計算機程序),可下載的手機應用軟件等服務上。
商標評審委員會以其構成《商標法》第三十條所指情形為由,初步審定了訴爭商標在“電子鑰匙(遙控裝置)、人臉識別設備、驗手紋機”商品上的注冊申請,駁回了在其他指定商品上的注冊申請。騰訊表示不服,遂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上訴。
商評委認為與其構成近似商標的,就是下面這件。
第5820071號“安全中心及圖”商標是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于2006年12月30日申請的,被核定使用在第9類,計算機程序(可下載軟件),計時器,電子公告牌,內部通訊裝置等服務上,專用權期限至2020年3月27日。
《商標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申請注冊的商標,凡不符合本法有關規(guī)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已經注冊的或者初步審定的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標局駁回申請,不予公告?!?
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訴爭商標由文字“QQ安全中心”及“企鵝”圖形構成。引證商標由文字“安全中心”及背景圖構成。雖然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均含有文字“安全中心”,但“安全中心”作為商標使用在第9類“可下載的計算機應用軟件”等商品上顯著性較弱,加之訴爭商標中還包含字母組合“QQ”及“企鵝”圖形等其他要素,故訴爭商標整體上可與引證商標相區(qū)分,兩商標未構成近似商標。因此,訴爭商標與引證商標即使在類似商品上并存,也不會使相關公眾對商品來源產生混淆誤認。訴爭商標的注冊申請未違反《商標法》第三十條的規(guī)定。
綜上,原告的訴訟理由成立,撤銷商標評審委員會作出的商標駁回復審決定,并判決其重新作出決定。
因為構成近似商標而被駁回的案例著實太多,所以,在申請商標之前,大家也是從商標命名、商標設計等多方面來想辦法去規(guī)避,以提高商標注冊的成功率。但是,由于商標檢索盲區(qū)的存在,因違反《商標法》第三十條規(guī)定而被駁回的情況依然很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