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轉讓合同的注意事項,如何避免商標轉讓合同糾紛?
2017-10-29 10:27:30
商標轉讓合同的注意事項?
1、商標權轉讓合同的轉讓人在合同生效后,在商標的注冊有效地域內,不得再在與受讓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上或者類似的商品和服務上使用已轉讓的商標,否則就是侵犯了受讓人的商標權。轉讓人如果要繼續(xù)使用,必須與受讓方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取得受讓人的授權。
2、注冊商標的轉讓登載在商標公告之日為受讓人享有商標專用權的起始日,受讓后的注冊商標有效期自該日起至注冊商標有效期屆滿之日。
如何避免商標轉讓合同糾紛
1、商標轉讓應以公眾不致發(fā)生誤認、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為條件。商標權的轉讓是商標脫離企業(yè)而轉移,在某些情況下可能會引起公眾的誤認,因為在公眾的印象中商標是與提供某種商品或服務的特定企業(yè)聯(lián)系在一起的,對可能產生誤認,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注冊商標申請,商標局將不予核準并駁回申請。
2、商標權人轉讓其注冊商標時,應當連同其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或服務上注冊的其他相同或者近似商標起轉讓給同一受讓人。這是為了防止出現(xiàn)在同一類商品或服務上存在不同生產者或服務者使用相同商標的混亂現(xiàn)象和消費者的誤認。
3、合同應當具備法定的必備條款。商標權轉讓合同一般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雙方當事人的名稱、地址、簽約日期和地點等;
(2)商標名稱、圖案,國別、注冊號,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和名稱;
(3)已有的注冊商標使用許可狀況;
(4)價格和支付辦法;
(5)受讓人保證商品質量的約定;
(6)合同中止和解除的條件及程序;
(7)違約責任;
(8)法律適用及爭議的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