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踏申請“要瘋”商標,被駁回
2020-01-08 13:36:19
今天給大家?guī)淼氖亲罱H具話題性的安踏要瘋二代。從去年的要瘋活動我們就可以看出,安踏的運營團隊這次的活動是一個非常不錯的想法,可是安踏想商標局提交的“要瘋”既然商標被駁回了。
安踏公司不服商標局的駁回決定,向商評委申請復審。商評委審理后認為:該商標易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駁回。
安踏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再次申訴。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認為,“要瘋”作為商標使用,其直觀含義與不健康的精神狀態(tài)有相關,會對社會產生消極、負面影響。再次駁回安踏公司的訴訟請求。
安踏公司又不服,向北京高院提起上訴。
北京高院認為:訴爭商標由漢字“要瘋”構成,其中“瘋”的字面含義為“神經錯亂、精神失常、輕狂、不穩(wěn)重;沒有約束的玩?!薄!耙偂弊鳛樯虡耸褂茫资瓜嚓P公眾聯(lián)想到消極的精神狀態(tài),進而對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負面影響,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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