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1) 時間:2016-08-10 09:51:38
商品與服務類似是指商品和服務之間存在特定聯(lián)系、容易使相關公眾混淆。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認定商品或者服務是否類似,應當以相關公眾對商品或服務的一般認識綜合判斷;《商標注冊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表》、我國《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可以作為判斷類似商品或者服務的參考。 [法律依據(jù)]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標民事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11、12條。 "類似問題"不僅發(fā)生在商品與商品之間以及服務與服務之間,商品與服務之間也可能類似,例如汽車與汽車修理,食品與餐飲服務,衡量的標準仍然是普通消費者是否可能認為生產(chǎn)商品的廠商同時也提供相應的服務。服務行為與提供該服務所使用的商品之間存在特定聯(lián)系的,該服務與為提供該服務所使用的商品視為類似。One stop quick respon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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